橱窗位规则 发表评论(0) 编辑词条
1、在原橱窗推荐位规则第一条延续2007年政策对消费者保障计划卖家将在原根据信用评价获得的橱窗推荐位数量基础上加增5个,对非消费者保障计划卖家保持不变;
2、原橱窗推荐位规则第二条不变——对开店时间少于3个月的卖家赠送10个推荐位,鼓励小卖家成长;
3、原橱窗推荐位第三条(奖励规则)“每周统计各类下支付宝成交金额(以买家付款到支付宝为准),超过基线的前1000名可以获得5个橱窗位”调整为现第三条 “每周只针对消费者保障计划卖家统计各类下支付宝成交金额(以买家付款到支付宝为准),超过基线的前1000名消费者保障计划卖家可以获得5个橱窗位”;
4、原橱窗推荐位规则第四条(奖励规则)中对“每周统计各类下支付宝成交金额前50名”卖家的奖励调整为现第四条只对“每周只针对消费者保障计划卖家统计各类下支付宝成交金额前50名消费者保障计划卖家”进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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